
越南政府提出「經濟特區法」草案,擬設立3個經濟特區,選址分別是北部沿岸的廣寧省雲屯縣(Van Don)、中部慶和省北雲峰縣(Bac Van Phong)以及南部堅江省富國島(Phu Quoc),計畫給予外商租地期限最長延至99年等優惠。
部分民眾認為,外國投資者在經濟特區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太長,擔心中國投資者將在3個具有戰略地位的經濟特區中,取得大部分利益,可能對國家領土主權、政治、移民管理等方面產生不利影響。
包括首都河內、胡志明市及其他城市6月初都爆發示威遊行活動,對這項草案表達抗議。其中在平順省(Binh Thuan)的示威遊行演變成暴動,造成人員受傷和經濟損失。
面對民眾的反對,越南國會隨後決定把「經濟特區法」草案延後至今年10月召開的第六次會議核准通過。
越南國會官網24日發表聲明指出,國會10月召開的第六次會議不會審議「經濟特區法」草案,將進一步徵求各界的意見,以利在明年召開的下一次會議核准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