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熱門關鍵字
推播熱門報導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English Français Deutsch Indonesian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Tagalog Bahasa Melayu Українська

行政院會通過 公務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免稅

2021-03-25 17:50(12-20 07:45更新)
撰稿編輯:王韋婷
行政院會25日通過,考試院函請會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課稅規定一致。(行政院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行政院會25日通過,考試院函請會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課稅規定一致。(行政院提供)

目前軍公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須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師規定不同。行政院會今天(25日)通過,考試院函請會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課稅規定一致。

現行軍公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須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師規定不同;為各類人員課稅規定一致,以兼顧稅賦衡平,配合退撫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關在職繳付基金費用免納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規定的變更,所以修正相應配套措施。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使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的課稅規定一致,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延伸閱讀

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3萬薪資失能年金月領21000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