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網購夯 政院修法規範網路平台商品販售

2021-04-08 17:09(11-28 06:55更新)
採訪撰稿:王韋婷
行政院會8日通過「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行政院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行政院會8日通過「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行政院提供)

網路購物盛行,為了完整規範網購,行政院會今天(8日)通過「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

修法草案增列,販賣場所以外的檢查場所並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加強網路商品的管理;修法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至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分裝商或其他商品製造、存放或分裝場所檢查之外,也增訂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資料的義務及不配合的違反罰則。

修法條文新增,商品於網際網路平台販賣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令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相關資料;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條文並規定,網際網路平台業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相關資料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延伸閱讀

政院翻修著作權法 公園跳舞放音樂不觸法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
00:00
00:00
0.5x 1x 1.5x 2x
LIVE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