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如何防制黃牛票,銘傳大學財金法律系顏廷棟教授接受央廣訪問時指出,在訂票源頭方面必須採取實名制,在後端售票部分,有些黃牛票不法獲利高,因此可以考慮以實際轉售的不法利潤,而非以票面價格的倍數處罰。
兩個類型:訂票黃牛與售票黃牛
媒體報導,藝人周杰倫舉辦演唱會的門票,發現網路上有人兜售黃牛票,有些轉售價喊到1張新台幣30萬元,引發關注與批評。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系顏廷棟教授接受央廣「早安台灣」節目訪問時指出,綜合而言黃牛大概分成兩個類型,第一個是訂票黃牛,以不正當方法輸入虛偽的電腦資料,利用人頭帳戶、掃票程式大量取得票券的行為。其次是售票黃牛,也就是不是供自己使用,意圖盈利轉售一些運輸、表演競技、遊樂票券等。
而台灣規範黃牛行為的現行法令包括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調之1條,以及鐵路法第65條等。而主管機關散落各部會,像是鐵路車票是交通部,運動競賽方面是教育部,文創演藝票則是文化部管。
中日韓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觀察其他國家對於防範、解決黃牛問題的做法,顏廷棟表示,鄰近的韓國、日本以及中國,除了刑罰之外就是要求實名制,實名制可以大量減少後端售票黃牛猖獗的現象。
實名制就是在訂票時要填寫個人的一些資料,填完之後就不能修改;取票跟入場驗證時都要核對身份證件才可以入場。像是在韓國,有在研擬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日本則是推行電子票券,就是訂完票後把一些序號或者一些QR Code掃到手機裡,手機是綁信用卡的,綁進去之後就不能轉讓,而且方便在於驗證跟入場可以很迅速。
實名制與加重罰鍰 杜絕黃牛票亂象
顏廷棟進一步指出,杜絕黃牛要從前後兩端著手,在源頭訂票系統方面要採實名制,杜絕訂票黃牛用人頭帳戶、掃票機器人大量取得票券,把源頭堵住。而在後端處罰黃牛部分,現在的問題是黃牛在被抓之前不曉得主管機關會罰多少,像是鐵路法與文創法最高是按照票面價格處罰30倍和50倍。如果實際上的不法獲利更高,就沒辦法杜絕黃牛行為。因此,應該按照黃牛票實際轉售價格的利潤處罰,完全剝奪其不法利得。
顏廷棟還說,如果一些售票單位不實施實名制,把防制黃牛問題交給主管機關與警方處理,等於是轉嫁成本給社會資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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