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將審翁曉玲「政務人員法」 綠委指不合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於31日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政務人員法草案」,該草案明定政務人員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從事選舉、罷免活動,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20萬元,情節嚴重者應予免職。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公務人員與政務人員不能混為一談,若在政務人員身上加上緊箍咒,不合情也不合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於31日排審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政務人員法草案」,該草案明定由總統、行政院長、考試院長任命的人員、民選地方行政首長等政務官,執行公務時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散播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等,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另外,考試委員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政務人員,任職期間不得兼任政黨或候選人競選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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