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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3日)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女性受僱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天,不用提證明且雇主最少要給半薪,違者可裁罰新台幣2萬至30萬元,未改正得連續處罰。#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有多名助理投訴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等,且申請生理假還需提出證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