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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解隔再放寬 4天內2次快篩陰即可 居家照護不適用

  • 時間:2022-04-18 15:3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輕症解隔再放寬 4天內2次快篩陰即可 居家照護不適用
輕症確診者解隔條件再放寬。(指揮中心提供)

本土個案今天(18日)再破千例,新增1,390例。為保存醫療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再放寬輕症解隔條件,最快在發病、採檢日第四天內,2次快篩陰性即可解隔,但不適用於居家照護者。

本土疫情持續升溫,18日新增1,390例本土病例,再創單日新高紀錄,國內也已連續4天本土破千例。18日新增的1,390例中,新北市就佔了500例,台北270例、桃園187例、基隆市115例。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目前已有6縣市啟動確診者居家照護,包括新北、高雄、宜蘭、基隆、花蓮以及台北信義區,桃園目前針對部分個案小規模推動,新竹市也準備加入。他強調,面對可能的大規模疫情,只要不是猛爆式的發展,醫療量能就能負荷。

為保存醫療量能,陳時中也宣布再放寬輕症解隔標準,無症狀或症狀緩解時,只要符合以下3項條件之一,就可解除隔離,但都須接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適用對象包括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館的隔離對象,快篩採檢須由醫事人員執行。他說:『(原音)第一個是,距發病、採檢日,當然有發病日以發病日為準,或者是採檢日,第四天內,追蹤2次快篩,或PCR陰性或者是Ct值≧30;第二,是距離發病日跟採檢日第五天到第九天之內,追蹤1次快篩,或PCR陰性或者Ct值≧30;或者距離發病日、採檢日達10天,無須採檢就可以來解除隔離治療。』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居家照護者不適用4天內快篩2次或9天內快篩1次即可解隔的新規定,現行居家照護者解隔條件是距發病或採檢日達10天,居家快篩陰性,而根據新版解隔條件,居家照護者可免快篩,隔離10天期滿直接解隔,後續會再視疫情變化與新的文獻資料,適時修訂解隔條件。

此外,陳時中表示,針對境外移入個案在入境7天內要提前解除隔離治療者,必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第17天,並於入境第10天及有症狀時,自行執行1次家用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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