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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惠台31措施 財政部:台灣稅制有競爭力

  • 時間:2018-03-10 16:4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中國大陸提出31項惠台措施,藉此吸引台灣企業、社團、藝文業等領域人士前往中國發展。不過,財政部強調,台灣不管在企業,還是人才的稅制,都比中國大陸有競爭力。
中國大陸提出31項惠台措施,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日前召開因應策略專案小組會前會。
31項惠台措施中給予的租稅優惠包含設在中國大陸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以及台商登陸投資高階製造、智慧製造、綠色製造,設立區域總部或研發中心享租稅優惠。
在中方給予研發中心採購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部分,財政部今天(10日)受訪時表示,台灣早就有這樣的機制,只要是營業人買固定資產溢付的營業稅額,可以經主管機關查明後辦理退稅,以鼓勵企業投資,因此,「大陸這次是學我們的」,且大陸給予的優惠限定為研發中心。
另外,對設立區域總部或研發中心給予租稅優惠上,財政部指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認為給予區域總部或研發中心租稅優惠反而是有害租稅的措施,因為區域總部畢竟是空的,與企業實際研發地點有出入,且針對特定產業給予租稅獎勵,等於是政府在主導產業發展,與國際潮流背離。
財政部表示,台灣給予企業多項租稅優惠,如去年產創條例修法,給予技術入股、獎酬員工股票放寬等多項優惠。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所得稅法今年初三讀通過,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高至20%,加計獎勵優惠等措施後,企業實質有效稅率由原先的11%至12%,微調至13%至14%,仍比中國大陸對特定的高薪技術產業15%稅率來得有競爭力。
另外,為吸攬人才,31項惠台措施提供與中國大陸民眾同等的待遇。財政部表示,中國大陸目前薪資所得稅稅率最高為45%,而台灣所得稅法修法後,薪資所得稅稅率從45%降為40%,薪資扣除額則由新台幣12.8萬元調高至20萬元,「台灣不管在企業還是人才方面,稅制上都比中國大陸有競爭力。」
財政部提醒,稅制只是影響企業投資以及人才流動的因素之一,且中國大陸為資本管制市場,資金進出入不便,另一方面,政府也持續透過各種方式鼓勵企業將經營成果與員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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