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香港上訴法院今天(8日)做出裁決,禁止2019年香港大規模民主示威時的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香港上訴法庭庭長潘兆初(Jeremy Poon)在裁決中寫道:「(我們)認為應該頒發禁令,並頒發了一項命令停止一系列行為,包括廣播和表演這首歌。」
「願榮光歸香港」是匿名撰寫,在2019年民主抗爭期間成為抗議國歌。歌詞中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自從當局鎮壓抗議活動,以及北京在2020年實施國家安全法壓制異議以來,演唱或播放這首歌幾乎是違法的。
去年6月,香港官員們請求頒布禁制令,禁止「願榮光歸香港」,但高等法院做出了意外的裁決,拒絕了這項禁令,稱這可能對無辜第三方產生「寒蟬效應」。港府因此提出上訴,並將這項要求提交至上訴法院。
在香港法院批准這項禁令後,這首歌曲成為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第一首被查禁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