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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執行最低工資法審議,勞資溝通很重要!

  • 播出時間: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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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台灣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三讀條文規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者最重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150萬元。圖為台北市北投區一處建案工人在午休時間吃便當。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12年12月12日 (圖:中央社)

◎早安現場:攸關勞工權益的《最低工資法》昨天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專訪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副教授潘世偉,深入分析未來勞資權益與執法如何落實。

從行政命令提升到法律位階,把處理最低工資問題的程序法制化,就是本法三讀的最大意義。潘世偉表示,環顧世界各國,勞資有爭議很正常,再加上天災、疾病、戰爭等因素導致物價變動,因此由法律明定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召開和討論有其必要。

對於審議委員會的成員,讓學者參與審議,提出客觀中性的意見,才能使最低工資的決定更合理;而政府的角色,則是要完整的收集資訊,讓討論更公平。相對重要的,應該是出席審議會、坐上談判桌的勞資雙方,平日就必須勤於協商溝通,才能強化代表意義,把過去由政府主導的最低工資審議,轉化為由勞資決定結果。

對於未來的執法,潘世偉則認為,企業不能再把提升工業安全等社會責任,當成是競爭成本;原先討論的違規企業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最後並沒有納入,其實只要在政府採購法中規範即可。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三讀條文規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者最重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圖為新北市樹林區物流業勞工工作情形。中央社記者王騰毅攝 112年12月12日 (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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