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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立科技偵查法更嚴謹 僅針對犯罪嫌疑人非全民

2020-09-16 17:57(12-18 06:50更新)
採訪撰稿:歐陽夢萍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制定科技偵查法可以更嚴謹,讓執法人員有所遵循,達到保障人權的目的。(歐陽夢萍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制定科技偵查法可以更嚴謹,讓執法人員有所遵循,達到保障人權的目的。(歐陽夢萍 攝)

「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16日)說明,科技偵查只針對犯罪嫌疑人,且要經過一定程序,並非針對一般民眾,制定特別法則是希望更嚴謹,讓執法者有所遵循。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也強調,基層辦案人員需要提升辦案武器及工具,法案內容可以討論,但不要一開始就將其汙名化。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在野黨及法界人士擔憂將侵犯人民的隱私及言論、行動等自由。

法務部長蔡清祥16日說明這是犯罪偵查,只針對犯罪嫌疑人,要有構成犯罪,且是重罪,才會啟動偵查,也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一定的範圍,並非政治偵防或做全民資訊的蒐集。至於為何不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而是要另立新法?蔡清祥表示,如此會更為嚴謹,讓執法人員有所遵循,以保障人權。蔡清祥:『(原音)通訊監察法要監察的對象、還有內容是沒辦法涵蓋新興的科技,譬如像無人機或是GPS等等,這不是通訊監察法就可以涵蓋的,所以才要用立法、特別法的方式再來做規範。我們比別的國家還要更嚴謹,希望來立特別法,讓大家來遵循。』

蔡清祥並指出,犯罪集團已經用最先進的科技設備從事犯罪,如果執法人員還在用20世紀的古老偵查方式,不符人民的期待;例如跟蹤犯罪嫌疑人,如果能透過科技設備,不但可減少人力、物力,還能達到效果。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也強調,面對犯罪手法不斷更新,基層辦案人員必須提升武器與工具,「有工具會比沒工具好、有法律會比沒法律好」,既然承認有修法的必要,大家可以檢討法律規定的密度及要件夠不夠嚴謹、救濟是否完備,而不是一開始就好像有些汙名化、否定整個立法的必要,如此便無法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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