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普發1萬政策 卓榮泰:沒有雙標 只有達標
防趙姬濫發私募公司債爭議重演 經部發布解釋令禁取巧
近期趙姬投資及寄居蟹管顧濫發公司債引發爭議,經濟部今天(28日)發布《公司法》解釋令,即日起,各次尚未到期的私募公司債應募人數須合併計算,總數不得超過35人;而過去私募人數若已超過35人,在相關公司債到期前不得再私募。經濟部說明,此次解釋令是針對非公發公司多次私募公司債的應募人數計算發布更明確的標準,防堵透過分次私募來規避應募人數上限,並督促企業遵循法令,避免觸法。
商發署指出,依公司法規定,非公發公司私募公司債除金融機構應募者外,私募人數不得超過35人,這是考量到私募公司債是針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並非向不特定大眾公開募集有價證券,兩者性質不同,因此才做人數限制。
對於有非公發公司藉由分次私募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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